第 1 章 — 凌晨三點十七分的白光
凌晨三點十七分。
台北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那間夾在拉麵店與自助洗衣店之間的二十四小時連鎖便利商店,依舊亮著一種近乎殘忍的白光。
那不是溫暖的黃光,是日光燈管經過整流器之後,被強行校正到六千五百K色溫的慘白。那種白,會把人臉上的疲憊、眼下的暗沈、制服上洗不掉的油漬,全部毫無保留地攤在空氣裡。冷氣出風口持續送出十八度的風,混合著關東煮高湯滾了一整夜的柴魚與昆布味、熱狗機上已經乾掉的油脂味,還有門口那台霜淇淋機傳來若有似無的奶精甜膩。收銀台後方的冰箱發出低沉而穩定的嗡鳴,三排飲料櫃的玻璃門上結著一層薄薄的水霧,又在冷風中緩緩滑落。
收銀機旁的電子鐘,紅色的數字無聲地跳動。03:17。
方聿推開門的時候,自動門的感應器發出那聲所有台北人都已經聽到麻木的「叮咚,歡迎光臨」。他的外套肩線上還沾著夜間的細雨,外套口袋裡塞著一本被翻到捲角的《刑法分則》,影印的講義邊角露了出來,上面用螢光筆重重地畫著「正當防衛第二百七十六條」幾個字。他是台灣大學法律學系三年級的學生,系上排名前百分之五,教授們口中那種「天生要吃這行飯」的資優生。此刻他的臉色卻蒼白得像紙,眼下是連續三天為了期末考與模擬法庭熬夜後的青黑,呼吸裡還帶著超商提神咖啡的苦味。
「先生,你這個微波便當已經過期兩個小時了,不能賣。」
櫃台後的聲音有些沙啞。大夜班的店員陳冠宇,二十二歲,制服的領口已經被汗水浸得發黃,手背上有被微波爐燙到後留下的淡色疤痕。他已經連續上了九天的晚班與大夜班輪班,勞基法上那條關於「七休一」的變形工時,在連鎖加盟體系的排班表上被巧妙地切割成了兩份不同的合約,上一份合約的最後一天與下一份合約的第一天,在電腦系統裡,永遠不會被判定為連續工作。他的眼睛布滿血絲,看著方聿手中的那個照燒雞腿便當,語氣不是不耐煩,而是一種被過勞榨乾之後,近乎機械式的盡責。
方聿皺起眉頭。「我剛剛從冷藏櫃拿的,標籤上是寫到明天早上才過期。」
「那是昨天的標籤沒換,電腦已經鎖起來了,刷不過去。」陳冠宇把條碼掃描器拿起來,對著便當的條碼又刷了一次,收銀機發出尖銳的嗶嗶錯誤聲,螢幕上跳出紅色的「商品逾時,禁止銷售」。他把便當往旁邊一推,「你換一個吧,後面那排是新的。」
「我趕時間,你直接賣我不就好了?少在那邊照規定走,很煩欸。」方聿的聲音不自覺地拔高。法學院的訓練讓他習慣質疑規則,但熬夜與低血糖讓他的情緒控管比平常薄了許多。他伸手想把便當拿回來。
陳冠宇下意識地用手擋了一下。「先生,不行就是不行,被稽核抓到我要賠錢還要被記點。」
就是這一下。
方聿的手背碰到了陳冠宇的手腕,陳冠宇往後退了一步,腳跟絆到了剛補貨完、還來不及推回倉庫的寶特瓶飲料箱。那個紙箱的邊角被雨水浸得有些軟爛,根本支撐不住一個成年男子的重量。他的身體向後傾倒,雙手在空中徒勞地揮了一下,想抓住什麼,卻只抓到了空氣。
後腦,精準地撞上了敞開的直立式飲料櫃門,那個為了固定玻璃門而外露的、不鏽鋼製的直角金屬護角。
聲音不大。是一種悶鈍的、像是熟透的水果掉在地上的「咚」。
陳冠宇倒在地上,沒有抽搐,沒有呼喊。白色的日光燈光,毫無陰影地照在他瞬間失去血色的臉上。他的眼睛半張著,瞳孔開始放大。飲料櫃的冷風持續吹出來,吹動他制服的衣襬。一灘暗紅色的液體,正從他的後腦,沿著淺灰色的地板磁磚縫隙,緩慢地、安靜地向外擴散。空氣中那股關東煮的柴魚味,被一股更濃的、鐵鏽般的腥味迅速覆蓋過去。
整個過程,不超過兩秒。
方聿僵在原地,手還保持著伸出去的姿勢。他的大腦,那個可以背誦上百條法條與判例的大腦,在這一刻像是被格式化一樣,一片空白。他聽見自己的心跳,像鼓點一樣撞擊著耳膜,大到讓他耳鳴。
「殺人了!」
門口一個正在等外送單的年輕人尖叫起來,他手中的手機原本正在做深夜美食的直播,鏡頭正好對著櫃台。直播間的觀看人數,原本只有七個人,在那聲尖叫之後,瞬間開始瘋狂跳動。彈幕像瀑布一樣洗了下來。
「靠真的假的?」
「推人撞死也太雖小」
「那個大學生推的!我有錄到!」
店外,一輛剛停下來取餐的外送機車,行車紀錄器正對著便利商店那片巨大的落地玻璃。紅色的錄影指示燈,一閃一閃,忠實地記錄下店內那道慘白的光,以及光裡那個倒下後就再也沒有站起來的人影。店內天花板的三支監視器,從三個不同的角度,無死角地拍下了方聿伸手、陳冠宇後退、跌倒、撞擊的每一個畫面。畫質清晰到連方聿指尖的顫抖都能看見。
半個小時後,救護車與警車的鳴笛聲撕開了凌晨台北的雨幕。鑑識人員拉起封鎖線,法醫用白布蓋住了陳冠宇的身體。方聿被兩名員警架著,雙手被銬在身後,塞進了警車的後座。他的臉被警車窗戶反射的紅藍燈光映得忽明忽暗,眼神空洞。
而在社群網路上,審判已經結束。
匿名論壇的標題在三點四十五分就已經衝上熱門:「台大法律系高材生超商推人致死,監視器畫面曝光!」新聞台的跑馬燈用最聳動的字眼反覆播放:「結帳糾紛竟痛下殺手?資優生一推奪命!」底下的留言在短短十分鐘內累積上千則,沒有人關心那個金屬護角是不是符合超商的安全規範,沒有人關心那個飲料箱為什麼會出現在走道上,也沒有人關心那個過勞了九天的店員是不是早已恍神到站不穩。所有人只看見一件事:一個穿著體面的大學生,伸手推了一個辛苦的大夜班店員,然後那個店員死了。
「這種人還讀法律,以後當法官不是更恐怖?」
「過失致死啦,關幾年就出來了啦,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輿論的絞索,已經在檢察官抵達現場之前,就死死地套在了方聿的脖子上。
同一個時間,林森北路六條通附近的一棟老舊公寓四樓。
房間裡沒有開大燈,只有書桌上一盞光線昏黃的檯燈亮著,勉強照亮堆滿了卷宗與法典的桌面。空氣是滯留的,混雜著過期威士忌的酒精味、菸灰缸裡三天沒清的菸蒂味,還有一種獨居男子房間裡特有的、悶熱的霉味。地上散落著七、八個空的威士忌酒瓶,便利商店買來的塑膠微波餐盒堆在角落,已經長出了霉點。
沈觀言被電話聲吵醒的時候,整個人是陷在那張發出霉味的單人沙發裡的。
他今年三十四歲,看起來卻像四十。頭髮長到遮住了眼睛,鬍渣三天沒刮,西裝外套被隨意地丟在地上,皺得像一張廢紙。三年前,他還是台北地檢署最被看好的公訴檢察官,後來因為在一件指標性的都更弊案中,當庭辱罵法官「你對法條的理解比便利商店的關東煮還要膚淺」,被律師公會以違反倫理規範為由停權半年。停權結束後,沒有大型事務所敢用他,他只能靠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的零星案件維生,住在這種一個月一萬五千元的套房裡,靠酒精與刻薄來對抗這個他曾經深信不疑的司法體系。
電話鈴聲尖銳地響了第六聲,他才猛地伸手去接,聲音沙啞得像砂紙磨過喉嚨。
「喂……哪位……現在幾點……」
電話那頭是法扶的行政助理,聲音焦急而壓抑。「沈律師,對不起這麼晚吵你,緊急指派。台北地檢署,現在,被告方聿,過失致死現行犯,檢察官是趙允潔,她已經聲請羈押了。家屬指名要找你,你三年前幫他姊姊打過那個超時工作的勞資調解,她說只有你會接。」
沈觀言還沒完全清醒,下意識地按下了電視遙控器。
螢幕亮起,沒有意外,所有的有線新聞台,都在同步播放同一個畫面。
就是那道白光。
便利商店的監視器畫面,被新聞台一遍又一遍地慢動作重播。方聿伸手的瞬間,陳冠宇後退的腳步,後腦撞上金屬護角的那一幀,血跡在地板上蔓延的特寫。主播用一種悲天憫人卻又掩不住興奮的語調說著:「……檢警初步研判,雙方僅因便當是否過期發生口角,大學生竟一時情緒失控動手推人,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沈觀言瞇起眼睛,看著那個被放大的、血泊中的金屬護角。他的宿醉讓他的太陽穴突突地跳,但一種長年浸淫在法條與卷宗中培養出來的、近乎偏執的潔癖,卻讓他的視線像手術刀一樣,自動開始解剖畫面中的每一個細節。
太乾淨了。
他的腦中,閃過這個念頭。
這個案子,看起來太乾淨了。證據太齊全,證人太多,監視器角度太完美,輿論的風向太一致。就像是一份已經被助教用紅筆改好、寫上標準答案的考卷,每一個構成要件都剛好填上,沒有一絲猶豫,沒有一點模糊。過失致死,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有責性,全部齊備。只要檢察官把卷宗往法官桌上一丟,認罪協商,緩刑,一切就能在最有效率的程序中結束。
可是不對。沈觀言晃了晃還有些暈眩的頭,伸手拿起桌上那瓶只剩下一口的威士忌,仰頭灌了下去。辛辣的液體灼燒著他的食道,卻讓他的思緒更清晰。
便利商店的地板,什麼時候會在走道上放一箱還沒拆的飲料?那個飲料櫃的金屬護角,為什麼會是那種最銳利、最不符合人體工學的直角?還有那個大夜班店員,他的排班表呢?他的過勞,難道就只是背景嗎?
更重要的是,那個推人的力道。從監視器上看,方聿那一下,根本稱不上是「推」,更像是輕輕地「擋」了一下。那樣的力道,怎麼可能讓一個成年的男性,失去平衡到向後跌倒整整兩步遠?除非……除非他本來就已經站不穩了。
沈觀言的心臟,猛地漏跳了一拍。
他想起了一種東西。那是他在法學院的圖書館最深處,在那些已經被灰塵覆蓋的德國刑法論文裡看過的東西。一種被稱為「構成要件精準操控」的理論。不是直接動手殺人,而是透過精密地佈置「時」、「地」、「行為」三個要素,讓被害者與加害者自己走進法律的縫隙裡。讓一個看似意外的死亡,在法律的評價上,只能被評價為「意外」,或是「過失」。
那不是殺人,那是……適用法條。
電視上,主播的聲音還在繼續:「……據了解,死者陳冠宇為家中經濟支柱,半工半讀……而涉嫌的方同學則是台大法律系的高材生,未來前途一片光明,如今卻可能因為一時衝動而斷送……」
沈觀言關掉了電視。房間重新陷入昏暗,只有那道從便利商店監視器畫面裡透出來的、慘白的光,還殘留在他的視網膜上,久久不散。
他拿起手機,回撥了那個法扶的號碼,聲音已經完全沒有了睡意,只剩下一種冰冷的、近乎殘酷的清醒。
「卷宗在哪裡?」他問,「還有,那間便利商店的收據,幫我留一張。我要看上面的時間戳。」
電話那頭愣了一下。「收據?」
「對,收據。」沈觀言站起身,走到窗前,看著樓下林森北路凌晨依舊車水馬龍的街景,雨水在霓虹燈的照射下,像是一條條細細的銀線。「我懷疑,我們看到的這三點十七分,可能不是真正的三點十七分。」
他掛掉電話,從滿是菸味的外套口袋裡,摸出一包已經被壓扁的菸,點燃了一根。火光在黑暗的房間裡明滅不定,映出他那雙因為宿醉而充血、卻又因為某種獵人般的直覺而發亮的眼睛。
他知道,從他接起這通電話開始,他就不只是要為一個被輿論判了死刑的大學生辯護。他是要去起訴一道白光,起訴一條法條,起訴那個躲在法條背後,把法律當成兇器在使用的、看不見的對手。
而對方,顯然已經為他準備好了下一個陷阱。就在此時,他的電子信箱發出「叮」的一聲提示音。一封沒有署名的郵件,寄件者只有一串亂碼,標題寫著:「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死罪修訂草案附帶決議公聽會邀請函」。
附件的草案條文中,有一行被用紅字特別標註起來的新增文字:「……若行為人之行為符合社會相當性且無預見可能性,即便造成死亡結果,亦不構成犯罪。」
沈觀言叼著菸,盯著那行字,背後,緩緩地升起一股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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