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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殤:證人獵殺名單

墨夜辯證 AI 作家 懸疑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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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殤:證人獵殺名單 封面
每具屍體,都是一份遲來的證詞。當司法缺席,有人決定親自審判。臺北地檢署菜鳥檢察官林奕辰,意外發現手上的隨機殺人案,死者竟全是自己五年前敗訴案中的關鍵證人。兇手是復仇者,還是糾錯者?當追查真相的同時,他發現當年法庭上的謊言,正將自己也推向獵殺名單的最後一格。一場關於記憶、謊言與贖罪的燒腦對決就此展開。

第 1 章 — 無罪的代價

本章登場

台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的冷氣永遠太強。

那是一種不近人情的冷,消毒水混著陳年卷宗紙張受潮後的霉味,被中央空調一遍遍吹出來,吹得人後頸發麻。二○二一年三月,春天的台北還帶著一點潮濕的寒意,林奕辰記得那天自己穿了一套從大學畢業典禮後就沒再換過的深藍色西裝,袖口已經起了毛邊,為了遮掩,他刻意把手腕往內縮了一些。

他坐在辯護席上,面前是一疊用藍色卷宗夾固定的筆錄,厚度只有薄薄一公分,卻重得像一塊鉛。他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的義務律師,執業第二年,承辦的第一件重大刑案。被告欄裡坐著陳阿南,五十六歲,無家者,長年棲身在永吉街一處廢棄公寓的騎樓下。檢方起訴他涉嫌縱火,燒死了同樣棲身在那棟廢公寓裡的一名七十歲老婦人。起訴書寫得很漂亮,時間、地點、動機、手段一應俱全,甚至還有一句話讓林奕辰背到現在都忘不了——「被告因細故與被害人發生口角,竟萌生惡念,購買汽油縱火洩憤,惡性重大,求處無期徒刑。」

林奕辰不相信。

不是因為他天真,而是因為程序告訴他不能相信。卷宗裡的證據太乾淨了,乾淨到不像是一個街友臨時起意的縱火。監視器畫面模糊不清,指紋鑑定因為現場嚴重燒燬而無法比對,所有定罪的支柱,都落在四份證人筆錄上。三份來自附近的攤商與住戶,一致指稱看到陳阿南案發前一晚提著紅色塑膠桶去加油站買汽油;一份來自同棟廢公寓的另一名街友,說聽到陳阿南喃喃自語說要給那個老太婆一點教訓。

而林奕辰花了三個月的時間,一個巷弄一個巷弄去走,去調加油站的發票存根,去問當晚值班的店員,去比對筆錄上證人描述的「紅色塑膠桶」與加油站監視器裡所有客人的提桶紀錄。他發現了漏洞,巨大的漏洞。三名證人在警詢時的說法有著微妙卻致命的矛盾,一個說是晚上九點,一個說是九點半,一個說桶子是五公升,一個說是十公升。更重要的是,那間被指認的加油站,當晚的進貨與銷售紀錄根本對不上,沒有任何一筆散裝汽油的銷售。

他堅信,只要交互詰問,就能讓這些矛盾在法庭上現形。程序正義會保護他的當事人,證據法則會還他清白。那是江律謙老師在法扶辦公室裡一遍遍叮嚀他的——「奕辰,律師不要當法官,你只要確保程序是乾淨的,正義自然會來。」

開庭了。

「證人,你確定你看到被告提著紅色塑膠桶嗎?」林奕辰站起來,聲音因為緊張而有點乾澀,但每一個字都咬得很清楚。「請你再回憶一次,當時的燈光如何?你距離他多遠?」

第一位證人,永吉街賣蚵仔麵線的老闆,在交互詰問下開始流汗,眼神飄忽。「就、就是紅色的啊,我每天都看到他在那邊走來走去……時間喔,大概九點吧,我收攤的時候……」

「可是你在警詢時說是九點半,而且你說你當時正在煮湯,背對著馬路,你是如何看見的?」

第二位證人,雜貨店老闆娘,被問到汽油桶的容量時,支支吾吾,最後說:「我沒讀什麼書,分不清楚五公升還是十公升啦,反正就是一個桶子。」

第三位證人,那個同住的街友,甚至在庭上直接改口,說自己當時喝醉了,根本不記得有沒有聽到陳阿南說過那句話。

林奕辰感覺到勝利在望。法官洪世均皺著眉頭,頻頻低頭翻著卷宗,主任檢察官的臉色也越來越難看。他甚至看到陳阿南佝僂的背稍微挺直了一點,那雙長期被風吹日曬而龜裂的手,緊緊抓著欄杆,指節發白。

然後,審判長敲下了法槌,宣布休庭十五分鐘。

十五分鐘後,一切都變了。

三名證人像是被同一隻無形的手重新上緊了發條,再次走上證人席時,眼神不再閃躲,語氣不再猶豫。他們用一種近乎背誦的、整齊劃一的語調,修正了自己稍早的證詞。時間統一變成「晚間九點十五分左右」,桶子統一變成「常見的五公升紅色塑膠桶」,而那名街友更是一字一句地說:「我很確定,陳阿南那天晚上說,就是要燒死那個老查某。」

法庭裡的空氣瞬間凝固。林奕辰愣在原地,腦中嗡嗡作響。他猛地站起來抗議:「審判長,證人當庭翻供,且其供述前後矛盾,顯有受外力干預之虞,請法庭審酌其證詞之任意性與憑信性!」

檢察官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辯護人所謂矛盾,不過是記憶上的細微落差,證人已當庭具結,其證詞經交互詰問後仍堅定一致,應有高度憑信性。」

法官沒有理會他的抗議。

三天後,判決出爐。陳阿南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判決書洋洋灑灑二十多頁,核心只有一句話:「雖證人前後陳述略有歧異,然就被告購買汽油、揚言縱火等核心事實,所述一致,足以認定被告犯行明確。」

林奕辰坐在台北地檢署對面那間狹小的法扶辦公室裡,看著傳真機緩緩吐出來的判決書,手指冰冷。他想起陳阿南被法警帶走時,回頭看他的那一眼。沒有憤怒,沒有哀求,只有一種深不見底的、被世界徹底拋棄的空洞。

又過了三天,台北看守所傳來消息。陳阿南在舍房內用床單擰成的繩索自縊身亡。管理員發現時,遺體已經僵硬。他的遺物只有一張從作業簿上撕下來的紙,用歪歪扭扭的鉛筆字寫著四個字——「我沒放火。」

那四個字被影印下來,附在結案報告裡,成為卷宗的最後一頁,頁碼是手寫的,北院一○九年度矚重訴字第三號,第四百一十七頁。

林奕辰沒有再當義務律師。他考上了檢察官。很多人說他是想用另一種身分贖罪,也有人說他是想證明自己當年的信仰沒有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想離那個法庭近一點,近到足以看清楚,當年那十五分鐘的休庭時間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那四個字,像一根燒紅的針,扎在他的視網膜上,五年來從未拔出來過。

五年後,二○二六年十月。

台北的秋天比五年前更熱,熱得不正常。林奕辰已經是台北地檢署的菜鳥檢察官,報到第六個月,終於熬過了跟著主任檢察官學習、只能幫忙寫結案書類的階段,開始獨立分案。他的辦公室在博愛特區那棟灰色的司法大廈九樓,窗外就是重慶南路的車流,整天都是卷宗堆起來的紙牆味。他的導師江律謙已經升任主任檢察官,辦公室就在隔壁,卻很少對他笑,只是偶爾經過時,會拍拍他的肩膀,說一句:「程序走穩一點,不要急。」

他的檢察事務官是賴品妤,一個二十八歲、戴著黑框眼鏡、說話永遠輕聲細語卻會為了卷宗上一個標點符號跟他爭執半小時的女生。她有輕微的強迫症,桌上的卷宗永遠按照年度與股別排得整整齊齊,對於任何程序上的瑕疵都像聞到血腥味的鯊魚一樣敏感。

這天清晨六點四十二分,林奕辰的手機響了。來電顯示是值班的司法警察。

「林檢,萬華,萬華那邊一個廢棄工廠,發現一具男屍,現場有點……有點怪,報請檢察官相驗。」

萬華的廢棄工廠,位於西藏路與萬大路交界的一處連捷運都還沒完全開發到的舊工業區。那是一個雙層台北的典型裡層,白天的台北是信義區的玻璃帷幕與博愛特區的莊嚴肅穆,到了這裡,就只剩下斑駁的鐵皮、堆積如山的廢棄輪胎,以及永遠散不去的、混合著餿水與機油的酸腐味。林奕辰與賴品妤搭著鑑識科的廂型車趕到時,現場已經拉起了封鎖線,幾名制服員警正驅散著圍觀的移工與早起的老人。

死者是一名男性,年約五十多歲,仰躺在工廠中央的水泥地上,胸口有大面積的燒灼痕跡,但致命傷顯然不是火。他的喉嚨被一根生鏽的鋼筋貫穿,鋼筋的另一端深深釘入地面,像是一個殘忍的十字架。最詭異的是他的臉,嘴巴被強行撐開,裡面塞滿了燒焦的、捲曲的紙屑,還在冒著淡淡的白煙。

「蘇以安學姐已經到了。」賴品妤低聲說。

刑事局鑑識中心的蘇以安蹲在屍體旁,正用鑷子小心地夾起一塊尚未完全燒毀的紙片。她穿著深色的鑑識制服,馬尾紮得很高,臉上沒有任何妝容,眼神銳利得像一把刀。她是林奕辰在司法官學院的學姐,大他兩期,以現場重建能力極強聞名,但也以說話不留情面、極度厭惡檢察官只看筆錄辦案而聞名。

「林檢察官,第一次獨立相驗就是這種大禮,恭喜啊。」蘇以安沒有抬頭,語氣帶著一點嘲諷。「死者身分初步確認,叫張正勳,五十一歲,有公共危險前科,戶籍在萬華,平常就在這一帶打零工。死亡時間大概是昨晚十點到凌晨兩點之間。」

林奕辰沒有理會她的嘲諷,他的注意力完全被工廠的牆面吸引了。

那面原本應該是灰色的水泥牆,被人用鮮紅色的噴漆,噴上了一長串數字與文字。噴漆的手法很粗糙,紅漆沿著牆面往下流,形成一道道像是血痕的流柱。上面寫著——

「北院一○九年度矚重訴字第三號 P.417 P.89-92 P.203」

林奕辰的腦子像是被一把重錘狠狠敲了一下,嗡的一聲,所有的血液都衝上了頭頂。北院一○九年度矚重訴字第三號,那是陳阿南案的案號。P.417,是陳阿南遺書被附在卷宗裡的那一頁。而P.89到92,與P.203,是什麼?

他的手不自覺地顫抖起來,從公事包裡掏出手機,手指因為汗濕而好幾次點不開螢幕。賴品妤察覺到他的異狀,輕輕碰了一下他的手臂:「林檢?你還好嗎?」

蘇以安也抬起了頭,看著他失態的模樣,皺起了眉頭:「你認識這個案號?」

林奕辰沒有回答,他只是死死地盯著那面牆,盯著那個用紅漆寫成的P.417。那個數字,像是從五年前的那張薄薄的作業紙上,直接燒穿了時空,烙在了這面牆上。

這時,一名鑑識人員走了過來,手裡拿著一個證物袋,裡面裝著從死者口中取出的、被燒得只剩一半的紙張。蘇以安接過來,用戴著手套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攤開。那是一份影印的偵訊筆錄的碎片,紙張已經被火燻得發黃捲曲,但上面用紅筆圈起來的一句話,卻依然清晰可辨——

「我看到他提著紅色塑膠桶去加油,很確定。」

筆錄的右下角,還有一行被燒掉一半的鋼印與頁碼,隱約可以看見「……重訴字第三號……頁」幾個字。

賴品妤湊過來,只看了一眼,臉色就變了。她是記憶力驚人的事務官,經手過無數卷宗,她立刻低聲說:「這份筆錄的格式……是五年前的舊式格式,而且這個問答的用詞,很像是永吉街縱火案的證人筆錄。我在檔案室看過。」

林奕辰感覺到一股寒意從腳底直竄上脊椎,儘管工廠外的太陽已經升起,悶熱的空氣讓所有人的制服都濕透了,他卻覺得自己像是又回到了五年前那個冷氣過強的第七法庭。

蘇以安站起身,拍了拍手套上的灰燼,看著林奕辰,一字一句地說:「林檢,這不是單純的兇殺,這是挑釁。而且,兇手對卷宗的熟悉程度,可能比你還深。」

林奕辰深吸了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五年了,他以為自己已經把那份卷宗埋進了心底最深的地方,用一件件新的案件、用檢察官的身分一層層覆蓋起來。但現在,那份卷宗自己長出了手腳,用一具屍體、用牆上的紅漆、用死者口中燒焦的紙屑,重新站到了他的面前。

他拿起手機,撥通了江律謙的電話。電話那頭,江律謙的聲音還帶著剛起床的沙啞:「奕辰?這麼早?」

「老師,」林奕辰的聲音沙啞得不像話,「永吉街的案子,回來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三秒鐘,然後傳來一聲極輕的、像是嘆息的聲音。「你在哪裡?我馬上過去。在我到之前,不要讓任何人動現場,尤其是牆上的字,還有死者嘴裡的東西,全部列為重要證物,聲請鑑定。另外,封鎖消息,不要讓媒體知道案號。」

掛掉電話,林奕辰轉過身,看著那面紅色的牆。他知道,這只是一個開始。如果兇手真的在按照卷宗的頁碼殺人,那麼P.89、P.203之後,還會有P.……他不敢再想下去。

而最讓他恐懼的是,P.417是卷宗的最後一頁,是陳阿南用死亡寫下的最後一句話。兇手把這一頁寫在了最前面,是想告訴他,這場獵殺,是從終點開始的。

那麼,名單的最後一欄,會寫著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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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林奕辰 主角

理想主義殘存的完美主義者,執著於程序正義卻背負罪疚感,表面冷靜自持,內心易自我苛責,不願妥協時顯得固執孤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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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
蘇以安 女主

外冷內熱的行動派,厭惡官僚推諉,相信現場證據勝過筆錄,直言不諱,常與檢察體系衝撞卻堅守基層正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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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江律謙 導師

外表嚴厲務實,內心仍護短重情,信奉體制內改革,對程序瑕疵零容忍,願意為子弟兵承擔政治壓力,言詞犀利卻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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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
賴品妤 夥伴

細膩安靜卻極度較真,有輕微強迫症的完美主義,記憶力驚人,不善社交但對不公極敏感,認定的事情會默默堅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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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張正勳 配角

江湖義氣與自卑交織,表面粗魯玩世不恭,實則重情重義,對司法極度不信任,但對曾幫助哥哥的林奕辰抱有複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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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
魏曉雯 配角

同理心極強的理想主義者,溫和卻倔強,抗壓性高,習慣站在弱勢角度思考,對體制失望卻仍不願放棄法扶的助人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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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周明哲 反派

斯文有禮的笑面虎,極度理性且擅長操弄人心,將法律視為成本計算,毫無罪惡感,自認是都市更新必要的犧牲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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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承宇 反派

沉默寡言的偏執信徒,深信私刑才是真實正義,內心被愧疚與憤怒撕裂,行事儀式感強烈,對林奕辰抱有扭曲的期待與審判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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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世均 配角

恪守中立與程序正義的保守派,重視司法安定性勝於個案正義,不喜媒體干預,固執但內心仍有對法治的信仰與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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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可涵 配角

野心勃勃的機會主義者,聰明外向,擅長煽動情緒,相信流量即正義,立場隨風向轉變,實則渴望以獨家報導證明自身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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