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 法庭上的宿敵
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的冷氣總是開得過強,強到像是刻意要讓坐在裡頭的人保持清醒。六月的台北剛進入梅雨季,外頭的天空是均勻的鉛灰色,雨點細細密密地敲在博愛路法院大樓灰白色的外牆上,發出連續而單調的聲響,與法庭內木質隔板、深褐色法檯所營造的肅穆形成一種奇異的對比。旁聽席上坐著幾位穿著套裝的實習律師,手裡緊抱筆記型電腦,螢幕的光映在他們略顯緊張的臉上,偶爾抬頭望向前方那兩張對峙的律師桌,眼神裡混雜著學習與看戲的興奮。
沈聽檐坐在原告代理人的位置上,象牙白的俐落西裝在略顯昏暗的法庭燈光下顯得格外乾淨,她的黑色直髮及腰,髮尾被仔細地梳整過,金絲眼鏡後方的眼神銳利而沉靜,膝上放著一疊以標籤貼紙分好顏色的卷宗,連便條紙的邊角都對得整整齊齊。她的坐姿筆直,指尖輕輕點在法條彙編的頁緣,整個人像是把法庭當成了精密手術室,每一個動作都經過計算。她對面的顧知微則是另一種風景,栗色微捲的中短髮隨著她轉頭的動作輕輕晃動,莫蘭迪綠的套裝配上小巧的珍珠耳飾,臉上掛著禮貌而溫暖的笑容,但那雙彎彎的笑眼底下藏著毫不退讓的鬥志。她面前攤開的不是冰冷的法條影本,而是當事人手寫的生前日記影本,紙張邊緣因為反覆翻閱而微微捲起,上頭還用螢光筆標記出好幾段被淚水暈開的字句。
這是一起標的金額高達一點二億的信託糾紛,委託人是一位九十歲的企業家,生前以信託方式將名下三筆不動產與股票交由長子管理,卻在臨終前以親筆遺囑增補條款,聲稱信託財產應由次女繼承。長子主張遺囑違反信託本旨且欠缺見證程序,次女則主張父親晚年已對長子的財務操作失去信任。兩家事務所各自接下這一案,恰好讓信義區兩大法律事務所的王牌正面撞上。審判長楊靖雯的法槌還未落下,空氣裡已經充滿了只有內行人才聞得懂的火藥味。
「審判長,請容我先就系爭遺囑的成立要件提出疑義。」沈聽檐起身,聲音清冷而平穩,像是把每一字都放在天平上量過。她推了推眼鏡,翻開卷宗第一頁,語速不快卻字字精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條,代筆遺囑應由見證人全程在場,並由見證人之一代筆。對造所提之遺囑,見證人僅於末頁簽名,未能證明其全程在場,且代筆人與受益人次女具僱傭關係,其公正性顯有疑義。再者,信託法第六條明定,信託行為應以契約或遺囑為之,本件信託契約既已成立並完成信託登記,委託人單方以遺囑變更受益人,已違反信託目的之拘束性。此一見解,最高法院一○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二三號判決亦採相同立場。」她一邊陳述,一邊將判決要旨投影在法庭螢幕上,白底黑字的判決節錄被她用紅線標出關鍵句,邏輯鏈條乾淨到讓旁聽的實習律師忍不住倒抽一口氣。
顧知微沒有立刻反駁,她先是低頭輕輕撫過那本泛黃的日記影本,然後抬起頭,對著法官露出一個帶著些許歉意的微笑,語氣卻柔軟而堅定。「審判長,我的當事人不是法律專家,她只是一個在父親病榻前守了三百個日子的女兒。」她將日記翻到其中一頁,聲音放輕,卻讓整個法庭不自覺安靜下來,「這是委託人八十七歲那年,在化療病房裡寫下的文字。他寫著,我把錢交給兒子,是希望他照顧妹妹,不是讓他把妹妹的名字從權狀上塗掉。他寫這句話的時候,手已經抖到握不住筆,字跡歪斜,卻在妹妹兩個字上用力描了三次。法律當然要講究要件與程序,但法律的初衷,難道不是為了保障一個父親在生命最後,想要彌補虧欠的願望嗎?對造主張信託不可變更,卻忽略了信託法第三十四條,委託人得保留撤銷權,本件信託契約第十四條亦明文約定委託人得隨時以書面變更受益人,這份遺囑,正是書面的變更意思表示。」她說到這裡,刻意停頓,看向沈聽檐,眼神裡閃動著挑戰的光,「沈律師引用的最高法院見解,前提是信託契約未保留變更權,與本件基礎事實並不相同。若一概否定遺囑變更的效力,那才是對委託人真意的扭曲。」
旁聽席傳來極輕的騷動,有人快速在筆記型電腦上敲下共情敘事派對上冰山邏輯派幾個字。沈聽檐的眉眼沒有波動,但指尖在卷宗上的力道稍稍加重,她立刻站起身,反擊得毫不遲疑。「當事人情感固然動人,但法庭應以證據認定事實,而非以故事取代要件。日記屬私文書,其真正性尚待鑑定,且縱使為真,亦僅能證明委託人曾有此想法,不能證明其已踐行法定變更程序。若僅憑日記隻字片語即得變更已登記之信託財產,交易安全將蕩然無存。」她轉向法官,語氣更冷一分,「再者,對造所稱信託契約保留變更權,然該條款所定書面,應經公證始生效力,此點對造並未提出公證書為證。」
「公證並非變更信託受益人的唯一方式,實務上經全體關係人合意亦得為之,而本件長子於去年十二月曾以通訊軟體傳訊給次女,內容為爸說以後房子給妳我沒意見,這段對話紀錄已做成公證截圖,足證其已同意變更。」顧知微立刻從卷宗裡抽出一疊對話紀錄,語調依舊溫和,卻句句帶刺,「沈律師對要件的堅持令人敬佩,但若要件的解釋脫離了當事人間真實的合意,是否反而讓法律成為阻礙親情修補的高牆?」
兩人你來我往,整整一個上午的準備程序,法庭內的攻防密度高到讓書記官的打字聲幾乎沒有停過。沈聽檐的每一句詰問都像手術刀,精準地切在程序瑕疵上,顧知微的每一次回應都像編織,將零散的對話、日記、照護紀錄織成一個讓人無法忽視的生命脈絡。坐在法檯上的楊靖雯法官不時抬眼觀察兩人,偶爾點頭,偶爾在筆記上寫下幾個字,眼神沉靜而專注。
中午十二點整,楊靖雯敲下法槌,宣告休庭三十分鐘,合議庭需就爭點整理進行評議。法庭內的緊繃氣氛稍稍鬆開,旁聽的實習律師們立刻低聲交頭接耳,有人已經打開Dcard的法律版準備發文,標題都想好了,信義區雙姝對決現場直擊。沈聽檐收拾卷宗的動作依舊優雅,她將每一張紙對齊,放入深藍色的檔案夾,拉鍊拉上的聲音清脆而俐落。顧知微則伸了個小小的懶腰,趁人不注意時揉了揉因為久坐而有些痠痛的肩膀,嘴裡小聲嘀咕著下一場開庭前一定要記得喝咖啡,才不會被沈冰山的冷氣凍傷。
就在兩人各自準備離庭時,調解室的木門被輕輕推開,一位身穿亞麻長裙、肩披珍珠項鍊的中年女性走了進來,步伐從容,臉上帶著溫和卻不容忽視的笑意。她是蘇玥珊,台北法律圈裡以信託與家事事件法聞名的執行律師,也是沈聽檐姑婆生前最信任的摯友。她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封套,封口處蓋著古樸的火漆印,印紋是一朵細緻的山櫻花。
「聽檐,知微,不好意思打擾兩位。」蘇玥珊的聲音溫潤,像是把法庭的冷氣都調和了一些,「有些事情,必須在兩位當事人都在場時宣讀。這是沈老女士,也就是聽檐的姑婆沈蔚女士,與顧老女士共同委任我執行的遺囑補充條款,與你們兩位有關。」
沈聽檐的動作停頓了一瞬,金絲眼鏡後的眼神第一次出現了明顯的波動。她與顧知微對視一眼,兩人同時在對方眼中看見了錯愕。顧知微眨了眨眼,下意識地抱緊了手中的日記影本,彷彿那能給她一點支撐。調解室的門被蘇玥珊輕輕帶上,隔絕了外頭的喧鬧,室內只剩下中央空調低低的運轉聲,以及牆上時鐘滴答的聲響。午後的光線透過百葉窗斜切進來,在深色的會議桌上投下細細的光痕,空氣裡有淡淡的檀香,是蘇玥珊慣用的香氣。
蘇玥珊將火漆啟封,抽出內裡厚厚的遺囑正本,翻到最後一章,語氣平穩地念出那段讓兩人同時怔住的文字。「立遺囑人沈蔚所有坐落陽明山仰德大道二段之老宅一幢,連同其名下藝術基金會所持有之畫作、信託財產共計新台幣三億餘元,指定由晚輩沈聽檐與故友孫女顧知微共同繼承。繼承附帶條件如下,自遺囑生效日起九十日內,兩位繼承人須共同居住於大安森林公園南側、建國南路二段巷內之八〇年代公寓一戶,期間不得分居、不得對彼此提起解任或排除繼承之訴訟,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他方驅離。期間屆滿且經遺囑執行人確認履行無違約情事,始得辦理繼承登記。若任一方提前搬離、彼此提告或經執行人認定有重大違約情事,全部遺產將全數捐贈予財團法人蔚藍藝術文化基金會,用於偏鄉藝術教育。」
每念一句,調解室內的溫度似乎就下降一度。沈聽檐的手指無意識地收緊,指節泛白,她的聲音比剛才在法庭上更冷,卻多了一絲難以壓抑的震動,「蘇律師,這份條款是否已逾越遺囑自由的界線?以居住事實作為繼承停止條件,且限制繼承人訴訟權,有違民法第七十一條公序良俗與憲法保障之訴訟權。況且強制共同居住涉及人身自由,依民法繼承編及家事事件法精神,該等附帶條款應屬無效。」她的反應極快,幾乎是本能地開始尋找法律上的破口,試圖用她最擅長的邏輯拆解這份突如其來的契約。
蘇玥珊似乎早已料到她的質疑,微笑著從封套中再抽出一份信託架構說明書,推到兩人面前。「聽檐,妳的敏銳依舊。但這並非單純的附帶條件遺囑,而是附負擔的遺贈結合信託設計。老宅與基金財產在生效時已移轉至我擔任受託人的公益信託,受益權的歸屬才附此居住負擔。信託法第五十八條,受託人得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財產,委託人得於信託行為中明定受益權取得之條件,只要不違反強制規定與公序良俗,即屬有效。九十日的共同居住,目的在於讓兩位晚輩修復上一代因誤會而疏遠的情誼,並學習共同管理老宅與基金,並未限制人身自由至不可合理期待的程度,也未剝奪訴訟權,只是將訴訟權的行使與受益權的取得掛鉤,這在實務上已有相當數量的前例。」她頓了頓,目光溫和地看向顧知微,「況且,這棟大安區的公寓,是妳祖母與沈蔚年輕時共同租住過的地方,對她們而言,那裡不是懲罰,是回憶的起點。」
顧知微整個人還處於半當機狀態,聽見祖母的名字才回過神來,她張了張嘴,想說些什麼,卻發現自己的聲音有點乾澀,「那個,蘇律師,我能問一下嗎?為什麼是我?」她的語氣裡有困惑,有窘迫,還有一絲連自己都沒察覺的、因為與偶像名字並列而產生的心跳加速。她偷偷瞥了一眼沈聽檐,對方正低頭快速翻閱信託架構說明書,側臉的線條在光線下顯得冷峻而專注,金絲眼鏡反射出白色的光,讓人看不清眼底的情緒。顧知微的心裡像是被丟進了一顆小石子,咚地一下激起漣漪,法庭上的伶牙俐齒此刻全然派不上用場,她只覺得耳根有點熱,連珍珠耳飾都好像變燙了。
「因為妳祖母在過世前,最掛念的就是讓這份友情有個延續。」蘇玥珊輕聲回答,語氣裡帶著些許懷念,「她們年輕時一個學畫,一個學法律,曾說好要一起在那間公寓裡養老,後來因為各自的家庭與選擇而漸行漸遠。沈蔚立下這份遺囑時,已經重病,她說與其把錢留給不懂得珍惜的人,不如讓兩個她最欣賞的孩子,去住住她們曾經住過的房子,看看午後三點的陽光怎麼切進木地板,聽聽夜雨敲在鐵窗上的聲音,或許就能明白,有些價值不是勝訴率可以衡量的。」
調解室外,薄薄的木門後傳來一陣極輕的窸窣聲,隨後是一聲壓抑不住的倒抽氣。林予晴整個人貼在門板上,圓圓的黑框眼鏡滑到鼻尖,亞麻棕的鮑伯短髮因為姿勢而有些翹起,她一手捂著嘴,一手飛快地在手機上打字,帆布袋裡的卷宗因為她的動作而發出嘩啦聲響。她本來只是來給沈聽檐送下午開庭要用的補充證據,沒想到會聽見如此勁爆的發展,八卦魂瞬間熊熊燃燒。她毫不猶豫地點開與沈聽檐的對話框,手指以每秒五字的速度敲下訊息。
叮咚。沈聽檐放在桌面的手機震動了一下,螢幕亮起,顯示來自林予晴的訊息,內容只有一行,卻足以讓冰山女律師的表情出現裂痕。「聽檐妳聽見了嗎?這根本是強制同居實境秀,還是姑婆欽點的官方CP配對,九十天耶,妳跟顧知微要同居九十天,我現在立刻去幫妳們買情侶牙刷嗎?」後面還連續附了三個瞪大眼睛的表情符號。沈聽檐瞥見訊息,眉心極細微地抽動了一下,抬頭看向門口,門縫後那顆圓圓的腦袋立刻縮了回去,卻因為動作過大而撞到了牆上的公告欄,發出悶悶的碰聲。
顧知微也被那聲響吸引,探頭望去,恰好與門外那雙充滿興奮與歉意的眼睛對上。林予晴乾脆破罐子破摔,直接推門而入,手裡還舉著手機,一臉我什麼都聽見了但我可以解釋的表情。「那個,蘇律師好,顧律師好,我不是故意偷聽的,我是剛好路過,剛好聽見關鍵字同居九十天,剛好我的耳朵就自己黏在門上了。」她一邊說一邊把手機藏到身後,臉上的笑容燦爛到有點心虛,「不過這真的太需要見證人了,這種百年難得一見的遺囑條款,依我看根本是台灣法律史上的浪漫里程碑,兩位要不要現在就簽個同居同意書,我可以立刻幫妳們印出來,見證人欄我已經幫自己簽好了。」
蘇玥珊被她逗笑,眼中的嚴肅褪去幾分,「予晴,妳還是這麼有活力。也好,既然都在這裡,就把話說清楚。這份同意書我已經準備好了,內容與遺囑條款一致,簽署後即開始起算九十日,期間我與江明輝先生會定期探視,確認履行狀況。兩位都是極優秀的律師,我相信妳們能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判斷。當然,妳們也可以選擇不簽,遺產全數捐出,兩位各自回到事務所,繼續在法庭上當宿敵,這也是一種選擇。」她將兩份印好的同意書分別推到沈聽檐與顧知微面前,紙張潔白,條文以清晰的標楷體印製,最下方留著簽名欄與日期欄,旁邊還放著兩支黑色的簽字筆。
沈聽檐盯著那份同意書,眼神複雜。她想到信義區衡正國際那間玻璃帷幕的辦公室,想到魏正衡在合夥人會議上意味深長的眼神,想到家族聚餐時長輩們對於她何時能獨當一面的期待,也想到姑婆那間位於陽明山、滿是畫作與舊書的老宅,她小時候曾在那裡的午後陽光下睡著,醒來時姑婆會給她一塊手工餅乾。這份遺囑既是束縛,也是機會,若她拒絕,不僅失去繼承權,更可能在事務所被視為連家族遺產都處理不好的律師。她的指尖在紙面上輕輕劃過,最終拿起了筆。
顧知微的內心同樣翻騰,她想到祖母臨終前握著她的手,說蔚蔚是個很酷的人,想到自己這五年來在深夜裡對著電腦,一遍遍分析沈聽檐結辯的錄音,把她的每一句法條拆解都當成範本,想到理甸事務所裡同事們對於她能否晉升的關切。她看著對面那個讓她仰望已久、此刻卻與她一樣被迫困在同一份契約裡的人,心頭竟湧上一股奇異的勇氣,混合著緊張與期待。她深呼吸,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盡量平穩,「簽就簽,誰怕誰。反正九十天而已,就當是法律人的田野調查,住滿就好。」話雖如此,她的指尖卻有些發抖,筆尖在紙上點出一個小小的墨點。
林予晴立刻湊上前,雙手合十,語氣半是起鬨半是認真,「兩位女神,請務必謹慎簽名,這一簽,未來九十天的冰箱歸屬、浴室使用權、還有誰先洗澡這種世紀難題,都要開始協商了。我已經可以預見,PTT Lawyers板今晚會有多熱鬧。」她的聲音讓原本凝重的調解室多了一絲輕快的氣息,連蘇玥珊都忍不住輕輕搖頭,眼中卻有著欣慰。
沈聽檐沒有理會林予晴的調侃,她在簽名欄上以一貫的俐落筆跡寫下自己的名字,字跡端正而有力。顧知微也跟著簽下名,字跡圓潤,末尾還不小心勾起一個小小的弧度,像是她此刻亂跳的心跳。兩支筆同時放下,發出輕輕的喀聲。窗外的雨勢不知何時變小了,陽光從雲層後透出一點,斜斜地照在那兩份並排的同意書上,墨水在光線下微微發亮。
蘇玥珊將同意書收回封套,鄭重地蓋上自己的印章,「那麼,自明日中午十二點起,兩位即需入住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巷內之指定公寓,九十日倒數正式開始。江明輝先生會在門口等候,他會把鑰匙交給妳們。希望這九十天,能讓妳們看見法條之外的風景。」她站起身,向兩人微微頷首,眼神裡有著長者的期許與溫柔。
沈聽檐與顧知微同時站起身,兩人之間隔著一張會議桌,距離不過一公尺,卻像是隔著整個法庭的攻防線。沈聽檐推了推眼鏡,率先開口,聲音恢復了慣有的冷靜,「顧律師,既然契約已成立,希望未來九十天,妳能遵守基本的生活公約,不要讓私領域的混亂影響到專業判斷。」顧知微立刻揚起下巴,不甘示弱地回應,「沈律師,這句話應該由我來說才對,我會在公寓裡劃好分界線,請妳不要用妳的完美主義來審查我的泡麵碗。」兩人對視,眼中同時閃過不服輸的光,火花在安靜的調解室裡無聲迸發。
林予晴站在門邊,看著這一幕,忍不住拿起手機,對著兩人並肩站立的背影偷偷拍了一張,迅速傳到自己的私人相簿,備註寫著宿敵同居第一日,冰山與小太陽的強制綁定,未完待續。她的心裡已經開始盤算,今晚要如何幫沈聽檐整理行李,又要如何向事務所的同事解釋這場突如其來的同居風暴,而那間位於大安森林公園旁、據說有著午後斜射陽光與吱呀作響木質地板的老公寓,此刻正靜靜地等待著它的新住客,等待著一場由遺囑所開啟的、雞飛狗跳卻又溫暖細膩的九十天倒數。
讀者留言